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驻省中直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国家人社部的要求,切实关心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休假疗养活动,加强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拟组织我省专家开展2018年度国内异地休假疗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省内专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所在单位同意,即可申报参加休假疗养活动。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世界院士、俄罗斯院士;
(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国家及各部委授予称号的专家;
(三)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等省委、省政府授予称号的专家;
(四)其他获得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专家。
二、时间和地点及人数
(一)时间:本年度专家休假疗养活动分为上、下半年组织实施,上半年时间拟定在5月至7月,下半年拟定在9月至12月,具体时间待人员名单确定后分别通知。
(二)地点:上半年休假疗养地点为陕西、山西和河北(专家自选一处休假地点),下半年为湖南、海南(专家自选一处休假地点)。
(三)人数:上、下半年各4批,每批20人,每批活动9天,合计组织160人参加。
三、活动费用
往返交通费由专家所在单位承担,其余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解决。
四、其它事宜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时间要求及时将《2018年度专家休假疗养活动报名表》、身份证和称号证明材料(授予称号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专家所在单位应对照检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标注盖章)报吉林省人社厅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若截止日期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按纸质版报名材料递交时间排序,160名后报名的作为后备人员。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报2名人员参加,每名参加人员自选一处休假地点,经筛选后确定参加休假疗养活动专家名单,未参加过的专家优先,2017年已参加过的专家不能连续参加。
(三)我们在休假疗养活动中将适当开展交流活动,参加休假疗养活动的专家若有推介、交流和引进各类资源的需求,请在专家报名时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我们将做好收集汇总,协调对接的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李岩松
电 话:0431-89863655、13578762871
邮 编:130022
电子邮箱:80249058@qq.com
网址:http://www.fjdqjs.com/jlslxhgryhzjfwzx_67689/
联系地址:吉林省人社厅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7988号吉林省博士后公寓1507室)
附件:2018年专家休假疗养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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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留学回国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