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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25 1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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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琳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总体要求,促进吉林省“人才新政”18条、长春市“人才新政”20条的全面落实,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出击,破解引才难题,补足留才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启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就业服务工程”,通过八项举措,力争2018年长春市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达10万人。

  简化高校毕业生留长手续

  高校毕业生落户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落户,并办理居住证,制证周期缩短为5天。

  引导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

  对留长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见习补贴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对留长就业创业的“双困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长创业

  对留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提供30万元的贴息贷款,团队创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贷款累加,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免费网络创业培训,免费专家创业指导;对回长春原籍县(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对获奖个人及团队提供最高2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培育和建设,精准帮扶大学生创业1 000人。

  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长安居

  推进“人才公寓”项目落实,2018年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人才公寓”达五千套;实施企业引进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探索采取与房地产开发商“政府议价”模式,为高校毕业生留长购房提供优惠。

  优化高校毕业生留长服务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一门式”办理,提供“只跑一次”的便捷服务;培育基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示范社区50个,实现服务标准“四统一”。划分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创业大学生5类人群,提供“分段式”服务;建立政策、公共服务机构、创业项目、大学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导师、大学生创业园7个“线上”信息服务库,开设“线下”就业创业梦想直通车,定时、定点接送大学生参加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提供“双线式”服务。

  开发高校毕业生留长岗位

  借助长春市“万人计划”,利用专业技术选调生“引进工程”、党政综合选调生基层“储备工程”、事业单位人才“采兰工程”、企业人才“智造工程”和海外人才“海聚工程”等5项工程,为高校毕业生留长提供2 000个公务员、事业单位、优质企业就业岗位;同时推进在长国有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搭建高校毕业生留长平台

  发挥安达街老人才市场和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新人才市场品牌效应,为企业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平台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才分市场,在长春市各高校和示范社区不间断组织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实现“多点开花”;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优势,以“1+N”的服务模式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与在长异地26个商会千余户企业开展合作,提供更多留长就业、实习、实训和创业平台。

  营造高校毕业生留长氛围

  组织“文创”艺术展,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就业扎根基层”为主题,集中展示长春市现代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创意产品、书画、摄影等文艺作品,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创业。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