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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1-16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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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人社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等内容组成。 

  一、2012年度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省人社厅根据厅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厅办公室主任和省人社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人社厅所有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 

  (二)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在厅机关A座1108房间设置政务公文信息查阅处一个,为来厅查阅档案的群众提供了方便。二是利用3个月时间将人社厅近年来档案进行了整理,顺利移交省档案馆,方便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查询。三是充分发挥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作用。设置了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新闻中心、最新公告、公示、查询、办事指南、在线咨询、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等板块,网站每日及时更新,成为方便群众了解我省人社政策、动态、信息等的最便捷网站。四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努力实现“阳光审批”。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需要,我厅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内容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按规定及时在我厅办公场所和厅门户网站更新和公开省人社厅机构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二是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等,均在《劳动保障世界》杂志、《吉林人社》报、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对于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均在我厅行政审批窗口和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四是按要求编制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对于每次行政审批改革之后的新情况,均进行公告。五是对年度预算和决算数据做到了真实、准确并公开;六是严格依法执行主动公开时限,确保不延误。2012年,我厅共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文件和与我厅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信息近2000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公众对我厅申请信息公开5件,都已按时答复完毕。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厅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门机构负责、专门人员承办、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省人社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电话(传真):88690692 

 

              吉林省人社厅 20133月10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