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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02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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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5日,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采用“要素”式审理模式,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诉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6项诉求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庭将采用要素庭审方式审理此案,根据双方当事人庭前提交的要素调查表,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要素事实进行确认,庭审中不再审查,重点对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按照原来传统的庭审程序,从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到征求当事人结案意见整个庭审过程需要4个小时,现在通过采用要式审理模式只用1个多小时就完成了。

  仲裁“要素”式审理制度改革是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根据案件不同的类型和特点,指导当事人归纳整理各类争议要素,仲裁员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开庭审理和制作仲裁法律文书的三个重点环节进行分类处理的模式,具有庭前“一目了然”、庭中“一针见血”、庭后“一锤定音”三大特点。年初,白城市人社局按照全省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市仲裁院结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性质、特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深入调研。市仲裁院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调解仲裁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由全市资深仲裁员组成的调研组,认真学习借鉴深圳、武汉、温州等地要素办案模式,并进一步有效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将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模式与仲裁审理制度进行有机融合,研究制定《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手册》,规范了要素申请、要素调查、要素庭审、要素裁决四大类仲裁办案文书综合范本,并先期在市本级仲裁院和通榆县仲裁院开展了“要素”式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了要素办案模式在实践应用中遇到的疑难点问题。6月份,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向所属各县(市、区)人社局下发《白城市关于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宣讲和培训,积极引导一线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审理改革工作重要意义,现在各地调解仲裁机构“要素”审理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推行。

  劳动人事争议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后,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预计将法定审限缩短到30日,结案率提升到95%,将裁决文书文字量减少约30%,结案率和调解率超过考核目标,有力促进办案效能大幅提升,庭审工作量大幅减少,案件审结期限大幅缩短,建立起快捷、高效、便民的调解仲裁工作新机制。(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责任编辑:王京